陽光人壽福建分公司被罰48萬元
陳露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陳露)1月10日,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具體來看,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徐良、嚴宏、詹昌樂、余志杰、林有潮、林圣鋒,因存在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財務數據不真實、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外利益、欺騙投保人的違法違規事實,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合計被處以48萬元罰款;徐良被處以警告及1萬元罰款;詹昌樂被處以警告及3.9萬元罰款;嚴宏被處以警告及1.5萬元罰款;余志杰被處以警告及2.5萬元罰款;林有潮被處以警告及1萬元罰款;林圣鋒被處以警告及5萬元罰款。